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印染造紙制革化工等行業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12〕60號)和《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業整治提升2014年度實施方案》(浙生態辦函〔2014〕16號)等文件精神,東陽市政府組織市環保局、經信局、發改局、衛生局、安監局、規劃局、市場監管局(質監局)等相關部門對東陽市印染造紙行業進行整治驗收。現形成如下綜合驗收意見:
一、污染整治工作組織實施到位
相關印染造紙企業都高度重視這次行業環境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建立了以企業主為組長的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并嚴格對照《浙江省印染行業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58條標準進行整治,通過本次整治,各印染企業合計投入6.4億元提升了工藝裝備、污染防治和清潔生產水平,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設備700多臺(套),并能嚴格按整治要求組織實施。同時各印染企業加強了污染物治理,做到廢水管網標識清晰,廢水按照分質分流、雨污分流確保達標排放,車間作業干濕分離,廢氣治理安裝回收裝置均能有效運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強化環境應急意識,提升風險防范能力,企業環保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二家造紙企業,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決定關停不再從事造紙生產。
二、申請驗收資料齊全
相關印染企業按照各部門要求積極完成各項整治任務,基本符合《浙江省印染行業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的整治驗收標準和要求,環評報告及批復、能源審計、清潔生產報告、安評報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書、選址規劃意見書、應急預案、整治驗收技術報告、設計方案、施工圖紙及其他相關支撐材料等資料齊全,同時發改、經信、環保、規劃、衛生、安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出具了驗收意見,企業都配備了污染防治、職業病防治、安全生產等設施,建立健全內部環保、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等管理制度,具備了驗收條件。
綜上所述,我市原有印染企業35家,造紙企業2家,其中2家造紙企業自愿關停,其余印染企業,關停8家,整合搬遷6家,搬遷2家,原地整治提升19家,通過整治后將保留印染企業21家。經市印染行業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同意浙江新亞實業有限公司等29家印染企業和2家造紙企業通過綜合驗收,其中15家原地整治企業,允許原址生產;8家關停企業,6家整合企業,已關停到位,生產設備已經拆除,剩余材料、固廢和其他污染物已得到安全處置。另4家原地整治企業已停產整治,完成斷水、斷電工作;1家搬遷企業原址已完成斷水、斷電和主要設備的拆除工作,另一家三環針織針織廠準備著手開展生產設備拆除工作。2家造紙企業已停產到位,生產設備已經開始拆除。
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按照印染行業環境污染整治有關規定要求,做好以下長效管理工作:
1.各印染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完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定期檢測設備設施,及時發現并處置各類隱患問題。
2.加強環境監測。環境監測部門要加強對印染企業的監測力度和監測頻次,尤其是城區內的印染企業,對有超標情況的,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加強監管。市發改、經信、環保、規劃、衛生、安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整治驗收部門要加強對印染企業的監管力度,對在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要求印染企業整改,確保印染企業安全、穩定生產。
4.各相關鎮、街道要做好停產企業維穩工作,以及監管工作,防止停產企業擅自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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