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豪高新”)換股吸收合并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下簡稱“本次合并”)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開的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廣東冠豪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吸收合并佛山華新包裝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1150號)核準。 根據本次合并的方案,冠豪高新向公司全體換股股東發行A股股票,換股吸收合并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公司將終止上市并注銷法人資格,冠豪高新將承繼及承接公司現有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合同、資質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8.1條第一款第(四)項及其他相關業務規則的規定,公司已于2021年7月5日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提交股票終止上市的申請。 公司將在深交所受理公司終止上市申請后刊登相關公告,并在深交所批準公司終止上市申請后刊登終止上市公告。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后續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