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市工商局積極依托網格,通過推行四項制度強化對商標印制企業的管理,從源頭上遏制注冊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是推行亮照亮證亮制度的“三亮”公示制。在鞏固商標印制企業落實證照管理規范化制度的基礎上,將商標印制管理制度、企業守法承諾書等在印制企業辦公場所顯著位置懸掛、公示,接受執法機關、社會公眾監督。
二是推行網格化聯系分包制度。依托網格化管理平臺,建立網格化責任分包機制,為轄區商標印制企業派駐工作人員,定期進駐各商標印制企業,宣傳法律法規知識,指導依法規范開展商標印制業務,檢查企業聯絡員是否正確履行職責、內部管理行為是否規范。
三是推行保留業務痕跡的臺帳檔案管理制度。指導商標印制企業按照要求,及時、全面、真實地進行商標印制業務登記、出入庫登記、殘次品銷毀等臺帳記錄,收集整理商標注冊證、營業執照、商標印制業務格式合同等資料,并按照“一戶一檔”的原則建立檔案,留下業務痕跡記錄。
四是推行專項檢查全程摸排制度。建立隨機檢查、交叉抽查的專項檢查制度,實行“五必查”:印制模板必查、印制車間必查、產品倉庫必查、財務記錄必查、業務記錄必查,確保印刷過程全程監管,嚴格控制違法印制行為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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