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近日印發《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全面啟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意見》要求,各縣(市、區)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列入政府效能考核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內容,制定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強化部門協作、輿論宣傳和監督檢查。
《意見》圍繞實現“生態受保護、農民得實惠”的總體目標,部署了加強林權流轉管理、建立完善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強化林業科技推廣、加強林權管理服務能力建設5項工作任務。提出林業部門要制定集體林權流轉管理辦法,完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辦法和程序,加大監管力度。要鼓勵發展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鼓勵發展以專業化、區域化為主要特征的各類林業專業協會,培育林業社會化中介機構,同時發揮鄉鎮林業站在林業社會化服務中的作用。要分區域確定重點產業和主攻方向,多種模式發展林下經濟;林下經濟發展要走立體開發、循環利用模式,實現長中短有機結合,上中下綜合利用,林農牧復合經營。要建立科技推廣激勵機制,開展林業科技培訓,培養一批服務林下種植養殖產業的技術專家和農民技術員。要建立完善集林權管理、流轉交易、社會服務三位一體的林權管理服務體系,為農民提供政策咨詢、林權評估、交易融資等服務,并構建各級互聯互通的監管服務平臺。
《意見》提出了加大公共財政支持力度,逐步提高集體生態公益林補償標準,逐步建立自然保護區集體林地林木國家贖買、租賃及置換機制,將國家和地方公益林補償資金按照資源管護責任落實到承包戶;建立林業貸款財政貼息制度,加快推進林權抵押貸款;爭取列入中央財政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省,全面開展森林保險工作等3項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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