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林業廳印發《2013年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要點》,就下一步林改工作提出了具體明確的工作目標。
一是要推進林下經濟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抓好組織領導和林下經濟發展規劃編制,樹立好林下經濟示范縣、示范基地、林業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典型。規范省級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示范社管理,并予以項目資金扶持。
二是要深化林木采伐與經營體制改革和林權交易與投融資體制改革。做好森林可持續經營規劃,編制森林經營方案,合理落實木材采伐指標,推行小片皆伐經營,簡化采伐審批手續,強化伐區監督管理。加快南方林業產權交易所運營步伐,力爭2013年交易額突破15億元,加快林業投融資平臺建設,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政策,力爭新增林權抵押貸款30億元。
三是要加快林權管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和林權管理信息化試點建設。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要成立林業改革發展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加強林權保護管理工作,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我省計劃選擇5個縣先行開展林權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建設試點,并逐步在全省推開。
四是要開展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林下經濟發展、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等專題的政策調研,作為政策決策和立法工作的參考。
五是要做好山林權屬爭議調處和林改基礎工作。扎實推進山林權屬爭議調處“四項制度”建設。做好林改數據的統計分析,開展林權登記發證、林權管理地理信息系統建設、林下經濟、農村林業專業合作社相關業務知識培訓。
為了保證各項林改工作的有效落實,相關部門還專門印發了《2013年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考核辦法》,明確了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設區市年度目標考核和縣(市、區)項目安排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