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明年元旦開始,市政府出臺的《關于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的若干意見》將啟動實施,要在“十二五”時期,逐步淘汰一批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節能減排要求的落后產品、技術和工藝設備,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產能監督管理機制和政策體系。
淘汰的重點將放在鋼鐵、建材、機械、熱電、造紙和紡織等行業中的落后產能上,比如在建材行業,將加快石灰土立窯等的淘汰;在造紙行業,到2011年年底前,要淘汰以廢紙為原料,單條年產1萬噸以下的造紙生產線。
政府將發揮“差別電價”等政策的作用,利用價格杠桿淘汰落后產能;同時,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區、縣(市),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能評、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期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吊銷其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予提供信貸支持,國土資源部門不予批準新增用地,電力部門要依法停止對落后產能企業的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