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西省政府決定重點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將嚴肅查處一批典型違法案件。
據了解,山西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環保專項行動從2010年4月份開始一直會持續到11月份。對于未經環評批復、違法開工建設的,一律停止建設;違法建成投產的,一律停止生產;對不按照環評要求,落實污染防治設施、規范排污口、安裝在線監測設備的,一律限期安裝并依法進行處理。
此外,對于違法建設問題突出的市、縣,山西省環保廳將采取區域限批政策,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
此次山西環保專項行動要求各地、市查清有色金屬礦采選及冶煉、含鉛蓄電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電鍍、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金屬排放企業及歷史遺留重金屬廢物堆場。重點檢查企業廢水、廢氣排放情況、廢渣收集、貯存及處置情況和應急處置設施情況等。
要求各地、市加大對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如重點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和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故意不正常運轉脫硫設施,使用旁路偷排、煙氣連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等。
此外,山西還將嚴厲打擊鋼鐵、水泥、焦化、造紙、化工、火電、鑄造、電鍍、平板玻璃、印染、制革、有色冶煉、氯堿、采礦(含礦產洗選)等“兩高一資”行業的違法建設問題。
據山西省環保部門官員介紹,4月份已經全面完成環保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目前已經進入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時間為5-8月份,9月份將督查各市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10-11月份領導組將對各市開展情況進行驗收評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