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對環保的法律法規不了解,部分企業存在沒有進行環評審批擅自擴建,沒有經過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產等現象。3月10日至12日,國家環保部華南督查中心聯合省環保廳環監局對江門市制漿造紙企業進行專項督查過程中,發現我市部分制漿造紙企業改制后出現了這樣的現象。
督查組共檢查了江門市蓬江區、新會區、鶴山市、開平市的江門市甘蔗化工廠(集團)有限公司,維達(江門)紙業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改制后,由于對環保的法律法規不了解,存在沒有進行環評審批擅自擴建,沒有經過環保“三同時”驗收擅自投產等現象。
“這些企業通常認為將原來的造紙企業接手過來,只要產品不變,不突破原廠區范圍,里面怎樣改都可以。其實,這是一個錯誤觀點。”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介紹說,環保審批是針對建設項目,而不是針對企業。也就是說,企業就算原來經過了環保審批和驗收,當他擴建、技改等對原來的生產規模、生產工藝產生改變時,必須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重新報批環評文件,重新驗收治理設施。
此外,檢查還發現個別企業存在較嚴重的跑冒滴漏現象,生產廢水有可能通過雨水渠直接排放。督查組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相關企業進行整改,同時要求環保部門加大督辦,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據悉,根據國家規定,環保不達標,并且年產1萬噸以下的廢紙造紙設備為落后淘汰設備,而我市年產1萬噸以下的廢紙造紙設備仍有一定數量,只要排放不達標,就必須淘汰,因此,對這些企業而言,達標排放是企業生存的首要條件,而現狀并不是很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