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越重收費越高
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為加快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將太湖地區污水處理費標準平均每噸調整到1.3-1.6元。同時還規定在污水處理費中必須提取不低于0.20元/噸用于污泥處置。
據介紹,此次污水處理費調整實行差別價格政策。按照生產類(工業和服務業)高于生活類,重污染行業高于一般工業服務業的原則,拉開各類用水征收標準的差距。暫確定化工、醫藥、鋼鐵、印染、造紙、電鍍等行業為重污染行業,其污水處理費標準按高于一般工業服務業1.5倍的幅度調整。
同時,對已實施城鄉區域供水執行同網同價的鄉鎮,征收的污水處理費單獨列賬,專項用于鄉鎮污水處理。未實行同網同價的鄉鎮,按居民生活用水不低于0.30元/噸,工業用水不低于0.80元/噸的標準,于2008年底前開征鄉鎮污水處理費,具體標準由各縣(市)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有條件的地區在鄉鎮以下可試行征收污水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