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1月9日表示,環保部門對130家曾經上過環保黑名單的跨國企業進行督察,發現大部分企業已整改,但3家公司仍對中國的環境法律置若罔聞。環保總局認為,這些企業缺乏社會責任。3家跨國公司因為屢次被環保部門查出有污染行為,環保總局新聞發言人陶德田說,近期環保部門對130家曾經上過環保黑名單的跨國企業進行后督察,發現大部分企業已經整改,但3家公司仍然對中國的環境法律置若罔聞。其中歐諾法裝飾材料(上海)有限公司,即原上海國成石化有限公司,是由泰國CP GROUP和美國OMNOVA Solutions Inc兩個投資方,投資的一家外商獨資企業。擁有2條PVC和2條CASTING人造革生產線:主要生產各類PVC(年產能力2000萬碼)、部分PU(年產能力達1500萬碼人造革制品)。
近年來,環境污染已成中國經濟運行中一個突出的問題,而遍布全國各地的跨國公司也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不太光彩的角色。比如此次環保后督察涉及的跨國公司,包括發酵、化工、造紙等行業,大多來自歐美日等發達國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強”。對于這些跨國公司來說,避免污染是完全能夠做到的,而且在對外宣傳時,注意環保往往是他們打的一張牌。但事實上,一些跨國公司并沒有遵守自己的環境承諾,進入中國以后很快就“入鄉隨俗”,降低了環境標準。一些跨國公司在列入“污染黑名單”之后,除個別公司主動承認違規行為外,不少企業以“巧合”、“意外”、“疏忽”當作合理托詞,還有的以“很多國內企業比我們差多了”為自己辯解,或者干脆置之不理,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這是嚴重的企業社會責任缺失。
是什么原因造成這些跨國公司在其本國是安分守己的“好公民”,而一到中國就敢于違背承諾,毫無顧忌地大肆排污呢?一是監管能力弱、處罰力度小,導致企業違法成本降低,而守法成本比較高,比如水污染一般只要罰幾萬元,一些實力雄厚的跨國企業根本就沒把這樣的處罰當作一回事;二是公眾對企業環境行為不關注,在國外企業因為環保問題會導致品牌受損、遭到民眾“拋棄”,而在中國公眾只關注企業產品質量和價格,環境問題并不影響其對產品的選擇;三是落戶于中國各地的跨國公司,在賺取大量利潤的同時,也成了當地的“財神爺”,受到了一些地方“土政策”的保護,讓其享受“超國民待遇”……
跨國公司在中外執行雙重環境標準,即在國外嚴格遵守相關環境法規,而在中國則缺乏應有的環境責任感,其中的成因無疑更加值得人們深思。有些跨國公司說,來中國發展最初就是看重這里對環境治理的要求不高。這句話實際已經一語道破了它們在中國缺乏環境責任感的根源,即中國的環境執法制度不夠完善,讓它們有更大的非法獲利空間,從而使其環境違法的膽量更大,它們自然也就會在中外執行不同的環境標準。跨國公司在國外能夠遵守法規,在中國則肆意排污,是因為中外環境執法制度上存在著差異。
所以,必須改變部分跨國公司在中外執行雙重環境標準的現象,促使其在中國像在國外一樣承擔應有的環境社會責任,通過制度建設強化我國對于環境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在遏止環境污染問題上,我們再也不能心慈手軟了。當務之急,一是對環保法規進行重新梳理,進一步加大環境違法處罰力度,不管是國內企業還是外資企業,都必須遵守中國的環境法律法規,觸犯哪一條就按哪一條處罰,決不能法外開恩;二是要進一步推進公眾的環保知情權,讓更多公眾參與到環境保護中來;三是地方政府也要轉變觀念,認識到綠色GDP同樣關乎政績與民心,在環保問題上不當跨國公司的“保護傘”;四是發揮媒體監督優勢,對違規企業及時曝光,通過輿論壓力以及營造適當的輿論氛圍令其迅速整改。
跨國公司應努力提升自主環保守法能力與水平,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環境管理體制與機制,淡化雙重標準意識,嚴格遵循中國環保標準和基本環保法規,積極承擔企業社會環境責任。這樣跨國公司才能真正叫響自己的品牌,重拾中國民眾的信任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