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林業會議得出共識,為達到林業、木材業的有效經營,為保證木材工業新增能力的原料來源,這應是行業自身的任務。政府的職責是保持山地森林的防護功能,促進、改善小私有林的經營,把其木材資源充分利用起來。
會議簡單介紹了奧地利的森林經營情況:
奧地利森林覆蓋率47%,森林20%屬公有,80%屬私有,54%屬200 hm2以下的小私有林主。
全國木材消費總量中:森林主伐2 260萬m3,占57%;進口1 020萬m3,占26%;其他木材利用680萬m3,占17%。
木材消費分配:制材工業1 920萬m3,人造板工業420萬m3,造紙業770萬m3,能源業1 400萬m3。
據預測,2010年奧地利對木材的需求將增加820萬m3,其中270萬m3供做原料,550萬m3用于能源。目前,奧地利的國有林每公頃生長量7.5 m3,利用6.1 m3;1 000 hm2以上規模的私有林,每公頃年生長量8.3 m3,利用7.9 m3;200 hm2以下的小私有林,每公頃年生長量10.4 m3,利用只有4.8 m3。奧地利政府林業官員Gschwandtl認為,經過努力,奧地利小私有林每年還能多供應木材300萬~400萬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