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日前出臺。新規指出,區政府領導一般不為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不為出版物作序;政府機關原則上不再印刷紙質文件。
“新規”共分14章70條,對區政府會議制度、公文審批制度、內事活動制度、調查研究制度、督察與考核工作制度、請休假報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了明確的要求和規定。
新規規定,各部門和街道、鎮(鄉)政府邀請區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均應事先向區政府行文,由區政府辦公室按程序辦理。區政府領導同志原則上不出席一般事務性活動。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內事活動應輕車簡從,減少陪同,不準超標準接待。區政府領導同志一般不為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不為出版物作序。
此外,新規還對改進文風會風提出了若干規定。要求減少會議數量,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全區性會議盡可能采取電視電話會的形式召開。原則上周四不安排全區性大會。除特殊情況外,不用節假日、休息時間開會。政府機關的公文報送、簽批和文件制發以政府OA網為主,其它渠道為輔,原則上不再印制紙質文件。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原則上應予公開,并按有關規定在政府網站等相關媒體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