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江蘇省環保廳日前發布消息稱,《江蘇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出臺,并將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太湖藍藻事件后江蘇首次大幅度修改排污標準。
據環保部門統計分析,威脅太湖水質的污染主要源于太湖地區生活污水和紡織印染、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電鍍工業等6大行業排放的工業污水。太湖地區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針對生活污水處理廠和上述6大行業。新標準對環湖企業是個嚴峻考驗。據介紹,新標準實施后,太湖地區三分之一的現存企業不得不面臨“關、停、并、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