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鼓勵和扶持印刷業發展,黑龍江省新聞出版局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日前下發了《關于貫徹執行(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出版物印刷企業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購紙張承印出版物,均可按貨物銷售13%稅率繳納增值稅。通知要求,各單位要從維護出版、印刷、發行行業的共同利益出發,積極配合執行好通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