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規定,本公司聘請第一創業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第一創業證券")擔任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之保薦機構。同時,第一創業證券指定王時中同志擔任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創業證券《關于更換保薦代表人的函》的通知:由于王時中同志調離第一創業證券,為確保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相關保薦工作的正常進行,第一創業證券指派侯力同志接替王時中同志的工作,擔任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保薦代表人。
特此公告。
寧夏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