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筒標稱30米長的傳真紙,實測僅10多米;標明每包500張的復印紙,拆開一數,只有300多張……廣東市場上傳真紙、復印紙短斤缺兩的現象已到了驚人的地步。根據省質技監局上周末公布的產品質量市場監督抽查結果,記者深入企業和商場進行調查發現,辦公用紙“短秤”之風已到了不剎不足以規范市場的地步了。
辦公用紙大幅縮水
馮小姐在進出口公司做文秘工作,她每月都要購買不少傳真紙和復印紙。以前,她一直選用某個牌子的紙張,最近聽信銷售商的介紹,換了一種品牌。
用了沒多久,她發現,以前可以用八九天的一包復印紙,現在5天就用完了;傳真紙更是“短命”。她一向愛“較真”,干脆拆開一包未開封的復印紙細數,結果標明500張的包裝袋里只有300多張。顯然,馮小姐買到了“縮水紙”。
像馮小姐這么“較真”的人可能不多,但市場調查表明,每個消費者都可能遭遇“縮水紙”。近年來,傳真紙、復印紙需求量激增,僅廣州市每年的銷量就有300多噸。而最近省質技監局授權省紙制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全省辦公用紙市場進行抽查,結果顯示,靜電復印紙產品的抽樣合格率僅為37·5%,傳真紙的合格率僅47·1%。
據了解,傳真紙最突出的質量問題是長度偏差,抽查17批次,發現有7批次產品負偏差超過5%以上,最高的竟然達到41·1%,如由東莞市運河商場銷售、標稱jinbao paper co.ltd生產的CRONW傳真紙,標示為30米,實測值僅17·67米。
靜電復印紙主要問題除無廠名、無廠址、無中文標識外,所抽16批次中有5批次產品數量不足,其中兩批次的實際數量比標準要求的每包500張分別少了121張和110張,質技監人士說,這是典型的欺詐用戶的行為。
經銷商讓廠家做手腳
省內復印紙、傳真紙生產企業主要集中在廣州、東莞和深圳三地。本次抽查中,東莞市添美紙品印刷廠生產的Tian Mei牌復印紙、Tian Mei牌傳真紙因“縮水”被判為不合格產品,記者便將其作為一個重要的采訪線索。
針對暴露的計量問題,該廠負責人袁慶堅的回答讓人頗感意外。他說,故意使傳真紙、復印紙“縮水”并非企業本意,而是“經銷商要求我們必須這么做”!
據稱,業內普遍的做法是,企業只負責接單生產或加工,由經銷商負責銷售,所以,“經銷商叫做20米就做20米,叫做18米就做18米”。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企業不按經銷商的要求做,幾乎就是“自絕財路”。
近年來,省內紙品市場已呈現飽和狀態,僅東莞市就有60多家紙品企業,由于供大于求,低價傾銷愈演愈烈,紙品銷售被拖入了惡性競爭的怪圈。于是,面對經銷商的要求,生產商只好照做,袁慶堅說,“同樣的成本,人家都賣不夠數的,我賣足500張怎么做得下去?”
據了解,經銷商之所以青睞“縮水紙”,目的是謀取更多的進銷差價————每減少100張復印紙,經銷商就能多賺3元多錢。“我們還算好的,那些無證無照的企業,一包復印紙只裝300—400張,包裝盒上照樣印500張,有些傳真紙干脆被減去了一半!”袁老板的話讓人吃驚。
回扣為縮水紙打開銷路
一些不正常的消費行為也為“縮水”產品打開了方便之門。絕大部分復印紙和傳真紙的消費對象是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一方面,由于辦公成本管理不善,這些單位很少有人過問辦公用紙是否“縮水”;另一方面,在“回扣”面前,少數采購人員更樂意購買“縮水紙”。而一般的消費者,由于對傳真紙、復印紙的認識不多、用量不大,多數對是否“縮水”并不細究。
在廣州天河的一家“文具配送中心”,記者佯稱要為單位購買30筒傳真紙,店主說,有15元和10元兩種規格,你要哪一種?拿出來一看,兩種都標明是30米,但10元的明顯細了一圈。店主笑著對記者說,你可以買10元的然后按15元報銷,現在很多人都這么干。記者問,會不會把10元的紙當成15元的賣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店主卻拒絕回答。
企業疾呼按規則出牌
辦公用紙“縮水”泛濫,“短秤”買賣成風,不僅蒙騙、坑害了消費者,而且把生產企業拖進了惡性競爭的泥潭中,把他們拖累、拖死。
不少復印紙、傳真紙生產廠商嘆息說,由于低價、超低價傾銷向白熱化發展,現在做傳真紙、復印紙幾乎無錢可賺。生產傳真紙、復印紙的技術和設備要求不高,只要投資幾萬元購買一臺切割機和原紙,雇幾個工人切割和包裝就可以投產了,小工廠、小作坊因此遍地開花。為了打開銷路,便大幅降價,互相“殘殺”。再加上一些經銷商“逼良為娼”,一些企業有意主動“短斤缺兩”,雙重壓迫下,不少企業只好轉產。
雖然被質技監局查出了問題,袁老板表示,他贊成政府對紙品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紙品行業進行整頓。他說,紙品行業的很多老板都有同感,紙品市場太亂了,想按規則出牌都不行,這樣最終損害的是整個行業的發展,他們迫切希望有個規范的、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質技監部門要從源頭下手
針對我省市場上傳真紙、復印紙短斤缺兩的現象,省質技監局將從源頭采取措施。
省質技監局副局長賴天生表示,他們將責令有關經銷企業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對僅是標識不合格的傳真紙、復印紙,責令改正后方可銷售;對內在質量不合格產品,則要撤出柜臺,退回生產企業處理;對長度偏差或數量明顯不足的產品的生產企業,要給予紅牌警告并向社會曝光,將情況移送質量稽查部門立案查處。
同時,也要做好對企業的服務工作。省質技監局已要求本系統各局督促轄區內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做好停產整頓,并召集他們進行質量分析、宣講有關標準和規定,確保各項善后處理工作到位。(2001.11.07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