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山東省(地方)造紙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計劃用8年時間基本解決造紙行業結構性污染問題。
為保證南水北調東線工程的順利實施和全省水環境質量改善,山東省正在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山東省(地方)造紙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該標準擬分為“執行標準"和“引導性標準"兩部分,“執行標準"是現階段需要執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引導性標準"是3—5年后將要執行的。這表明我省將用8年時間基本解決造紙行業結構性污染問題,企業可據此充分考慮環境成本,提前調整經營行為,逐步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實現經濟與環保雙贏。按照該標準,山東省“十五"期間將逐步關閉5萬噸及以下不穩定達標的造紙廠草漿生產線。 |
|